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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

電 話:0756-861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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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简介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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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材料工业(广东)有限公司

协会职务: 理事
分会职务: 金湾-高栏港分会常务理事
姓名: 林学全
职务: 总经理
电话: 7265566
传真: 7265316
公司官网: http://www.eternal-group.com
公司资料

 公司企业文化:

长兴公司自1964年创业迄今,公司的企业文化一贯以守法、守信、守德(公德、道德、品德)及回馈社会公益为己任,并注重员工操守与用心美化工作环境,培养同仁民族自尊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公司经营理念:

长兴公司是一个负责任的公司,经营团队必须负责达成公司事业计划与善尽环保责任,保障股东权益,用心照顾员工福利,完成公司托付任务为最高经营原则。


生产制造与销售据点以全球做布局:

长兴公司生产制造基地以台湾、大陆、美国为重点,今后将扩展其他国家生产基地,并密切与日本、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之技术合作。而销售据点以全球世界各重点都市做布局。


珠海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表

(依据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制定)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400714731147X


法定代表人
许晋诚
联系方式
0756-3985566


生产地址
珠海市南水镇大浪湾工业园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主要产品:丙烯酸树脂、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氨基树脂、酚醛树脂、UV树脂
*设计产能: 13.87万吨/年
*2015年产量:8.24万吨/年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废水COD、氨氮、pH值、BOD5、悬 浮物、石油类、磷酸盐、挥发酚
*废气SO2、NOX烟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一氧化碳、氯化氢
*噪声厂界噪声
排放方式
*废水:经自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纳污管网然后入南水水质净化厂
*废气:经废气焚化炉高温焚烧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达标排放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废水排放口1个(废水处理站)
 废水排放口(WS-XQ-052-1)


*废气排放口4个(公用系统区)
   1#热媒锅炉废气排放口(FQ-XQ-052-2)
   2#热媒锅炉废气排放口(FQ-XQ-052-3)
 废气焚化炉废气排放口(FQ-XQ-052-4)
 高浓度废液焚化炉废气排放口(FQ-XQ-052-5)
排放浓度
2015年排放情況
COD:        8.449.5mg/L
氨氮:    0.0691.67 mg/L
pH值:              69
BOD5        211.3 mg/L
悬浮物:       410 mg/L
石油类:    0.061.05 mg/L
磷酸盐:   0.08~0.55 mg/L
挥发酚: 0.0006~0.04 mg/L
SO2:          2~20 mg/Nm3
NOX:        20~103 mg/Nm3
烟尘:   1.194.28 mg/Nm3
非甲烷总烃:1.42~39.1 mg/Nm3
甲苯、二甲苯:     未检出
一氧化碳:    10~23 mg/Nm3
氯化氢    2.526.2 mg/Nm3
噪声:    5462.5 dB(A)
         4752    dB(A)


排放总量
2015年排污总量为:
COD    0.231吨/年
氨氮     0.007吨/年
SO2    0.715吨/年
NOX    17.366吨/年
超标情况
达标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排口WS-XQ-052-1执行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时段二级标准

COD:130 mg/L   

氨氮:20 mg/L

pH值:6~9        

BOD5:30 mg/L

悬浮物:100 mg/L

石油类:10 mg/L

磷酸盐:1 mg/L       

挥发酚:0.5 mg/L

2、废气排口FQ-XQ-052-2、FQ-XQ-052-3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A区域

SO2:50 mg/m3                  

NOX:200 mg/m3

烟尘:30 mg/m3

3、废气排口FQ-XQ-052-4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一时段二级标准

SO2:550 mg/m3                  

NOX:240 mg/m3

颗粒物:120 mg/m3            

非甲烷总烃:120 mg/m3

甲苯:40 mg/m3                

二甲苯:70 mg/m3  

3、废气排口FQ-XQ-052-5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484-2001)

SO2:300 mg/m3                 

NOX:500 mg/m3

烟尘:80 mg/m3                

一氧化碳:80 mg/m3

氯化氢:70 mg/m3

5、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昼65   dB(A)   夜55dB(A)

核定的排放总量
COD:       5吨/年
NH3-N: 0.768吨/年
SO2:      100吨/年
NOX:       45吨/年
(三)防治污染设施信息
建设情况
*废水处理装置1套采用物化及生化组合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
*废气处理装置:1套采用高温焚烧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2950Nm3/h
*高浓度废液处理装置:1套采用高温焚烧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 10800吨/年
运行情况
处理设施2010年7月31日通过二期工程环保验收,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2000年5月16日由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珠环字[2000]26号)
*2003年5月23日正式通过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一期工程环保验收
*2006年1月12日正式通过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二期工程一阶段环保验收(珠环[2006004号)
*2006年11月10日由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工艺废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珠环建表[2006]64号)
*2010年7月31日正式通过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二期工程整体环保验收(珠[201020号)
*2011年9月16日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的三期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珠港环建【2011】109号)
*2015年9月16日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的三期工程扩建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珠港环建【2015】101号)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排污许可证》
编号:4404062011000008
发证时间:2013年3月18日
发证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2.0版)
编制单位: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
备案时间:2016624日
备案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备案编号:440466-2016-027-H
应急预案信息公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栏位:政务公开/环保公示http://www.zhdz.gov.cn/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国控重点排污单位填报)

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ZXJC—201601)

制定时间:201614日
审核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发布平台: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 http://www.epinfo.org/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注: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